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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烟协开展遴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
来源:中国烟花爆竹协会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9-10

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关于开展遴选

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的通知


各会员单位:

    为加强烟花爆竹品牌建设,树立烟花爆竹良好市场形象,从而打击非法违法产品和市场行为,促进烟花爆竹高危行业、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,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品牌企业遴选活动,从会员单位中遴选“中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强”“中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强”“中国焰火燃放企业10强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遴选原则

    遴选烟花爆竹品牌企业,重在树立行业品牌,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、安全发展,是一项行业公益性活动,遵循为企业服务、不以盈利为目的和自愿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
    遴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,由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组织。

    二、遴选范围

   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,从事烟花爆竹产品生产、经营或燃放的中国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单位,均可参加遴选活动。

    三、基本条件

    (一)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;生产、经营、燃放许可证合法有效。

    (二)具有自己的注册商标。

    (三)具有满足烟花爆竹产品生产、经营或燃放需要的设备和技术人员。

    (四)生产的主要产品有较好的市场信誉,保持相对稳定的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,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。

    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遴选:

    1.近三年来发生过一般以上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;

    2.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;

    3.在遴选活动期间受到违规举报。

    四、申报材料

    申报企业请对照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标准》(见附件1),按要求填写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申报书》(见附件2),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和复印件:

    (一)企业营业执照、法人登记证、许可证等证照;

    (二)从事烟花爆竹生产、经营、燃放情况的说明材料;

    (三)遴选标准、申报书中的证明材料(按所列顺序编排);

    (四)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。

    申报企业应将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便于查验,并对其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,取消遴选资格并纳入行业诚信记录,情节严重的,取消协会会员资格。

    五、遴选时间及程序

    (一)申报企业请于9月2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,报至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秘书处。

    (二)9月30日前,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,再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性评审。

    (三)10月22日,在第二届中国国际烟花爆竹博览会上,发布入选的“中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强”、“中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强”、“中国焰火燃放企业10强”并授牌,同时在协会网站、会刊、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载和开辟专栏宣传。

    (四)如有企业或个人对入选企业有异议进行实名举报,经协会秘书处核实属实者,予以取消并公告。

    六、其他

   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地址: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,邮编:100713。

    联系人:?明宇,联系电话:010-64464058(带传真);电子邮箱:zgyhbzxh@163.com


 
    附件:1.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 2.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品牌企业遴选申报书


 
中国烟花爆竹协会
2016年9月5日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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